各党委、党工委,学院(部)、部门、直属单位:

根据《苏州大学王晓军精神文明奖评选办法》(苏大委宣[2009]2号)的规定,现将2012年度王晓军精神文明奖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条件

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我校师生员工,均可申报王晓军精神文明奖先进个人:

1、助人为乐:长期主动给他人无私帮助,积极参加公益事业,赢得师生高度赞誉。

2、见义勇为:关键时刻临危不惧,挺身而出,勇于维护国家、集体利益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,在校内或社会上产生一定影响。

3、敬业奉献:立足本职,爱岗敬业,艰苦奋斗,在提高教学学习水平、效率等方面贡献突出,影响广泛。

4、诚实守信:在学习、工作、生活中,坚持诚信为本、操守为重,严格自律、履行承诺,享有很高的信誉。

5、其他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作出突出贡献者。

王晓军精神文明奖先进集体的申报条件参照个人条件。

二、评选程序

1、由集体或个人申报,所在党委、党工委进行审核后,将申报材料(申报表、不超过300字的事迹简介、不少于1000字的事迹介绍等纸质文件)提交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,并将所有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sdlilun@163.com。邮件标题格式统一为:王晓军精神文明奖集体(或个人)单位名。

2、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申报集体和个人的条件,提出候选集体和个人的初步名单;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也可根据实际情况,直接推荐候选集体或个人。

3、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对候选集体和个人进行讨论,并广泛征求意见,最后以投票方式选出年度获奖名单。

4、对获奖名单给予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。

5、如公示无较大异议,最终确定年度获奖名单;如有较大异议,由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在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作出最终决定。

三、奖励名额

先进集体不超过5个,其称号为“苏州大学王晓军精神文明奖先进集体”。

先进个人不超过10名,其称号为“苏州大学王晓军精神文明奖先进个人”。

四、申报截止时间

2012529日。

五、联系方式

联系人:党委宣传部理论教育科,蔡晓臻;联系电话:67507847;地址:东校区凌云楼1206室。

特此通知。

 

 

    附件:苏州大学王晓军精神文明奖先进个人申报表

    附件:苏州大学王晓军精神文明奖先进集体申报表

 

 

党委宣传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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